关于印发《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》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《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》业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
附件:《安徽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》
二○○四年七月九日
抄报:省人事厅、省教育厅
附件1.doc